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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37216589/dftlj/2025-00000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08-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2025-08-13   作者: 点击数:  

农工党临沂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市低空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提案中对我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分析、问题梳理及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经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增强空域管控能力

针对基础设施与空域管控能力提升,我们聚焦“补短板、强功能”,具体推进:

1.加快通用机场与起降设施建设。目前我市规划11个通用机场,其中6个已获行业批复,3个通用机场已建设完成,其中临沭通用机场完成竣工验收,费县通用机场申报程序报华东民航局审核,预计8月底前临沭、费县通用机场取得运营许可证。平邑、兰陵等通用机场正在推进军方审批进程,5月份平邑通用机场召开军方场址选址审查会议,兰陵通用机场正在履行军方协议签订相关手续。兰山石屯直升机机场A1类通用机场升级工作正在全力推进,相关资料已报省级审核。

2.构建天地一体化监控网络。推进5G网络与北斗定位系统在低空领域的全覆盖,建设“低空通信+导航+监视”一体化平台,4月份临沂机场ADS-B正式提供运行。沂蒙建科以三河口片区为试点,打造“空天地一体化数字孪生平台”,为实现航空器飞行轨迹、空域使用状态、气象数据等信息的实时汇聚与共享提供技术支持。

3.强化空域精细化管理。结合临沂“物流之都”特色,以沂蒙新质产业园、临沂商城为核心,划定低空物流示范空域,优化低空航线规划,通过大数据分析动态调整适飞区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扩大微型、轻型无人机适飞范围,为低空物流、应急救援等场景提供更灵活的空域支持。目前运营低空物流航线9条,其中临沂商城开通物流航线5条,去年运输货物2000余件,占全市低空物流总量的80%以上。低空应急救援方面,市应急指挥中心平台接入207架无人机,实现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即时传输。

二、强化顶层设计,健全保障标准体系

我们高度认同强化顶层设计对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基础性作用,配合市发改委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制定专项建设方案。根据国家、省即将出台的低空经济“十五五”规划及相关政策,结合临沂低空经济发展实际,制定临沂市实施方案,明确分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确保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2.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围绕低空飞行“定义分类、管理权限、安全操作”等核心内容,细化微型、轻型、小型等不同类型航空器的分类管理标准,制定《临沂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操作指南》,明确飞行申报、空域使用、应急处置等流程规范,实现“分类管理、精准管控”。

3.健全安全监管与应急机制。建立强化“公安+民航+应急”联合监管机制,制定低空飞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飞行场地安全检查。同步制定《低空飞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置流程、责任部门及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三、建设低空飞行服务管理中心

1.推动平台建设与互联互通。根据低空发展实际需要,探索建立“临沂市低空飞行服务管理中心”,整合飞行计划申报、空域审批、气象服务、应急协调等功能,实现“一站式”服务。同时接入山东省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及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同步对接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飞行计划申报—空域审批—飞行监控—事后归档”全流程线上办理,简化临时空域申请、跨部门审批等环节。

2.强化技术支撑与运营保障。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开发飞行计划智能审核、空域冲突预警等功能,提升审批效率;建立专业运营团队,负责平台日常维护、数据更新及企业服务,确保中心全天候稳定运行。

四、加大支持力度

1.强化金融资金支持。市本级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政策,用好致同双碳产业基金、点亮临沂天使创投基金、山科源动聚才(临沂)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鼓励各县区根据实际需要出台专项政策,对低空经济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强化各级资金协同发力。

2.完善运营保障机制。对低空飞行服务指挥中心日常运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营”模式,覆盖基础运营成本。对企业参与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研发的给予奖补,鼓励本地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3.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低空机场、停机坪等基础设施建设,对投资低空飞行服务领域的企业,在土地供应、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

五、下一步工作方向

针对提案中反映的“审批繁琐”“黑飞屡禁不止”等问题,我市将以体系建设为抓手,同步推进。

1.简化审批流程。在不违背上级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探索推行“承诺制+备案制”,对轻型以下无人机在适飞区域内的常规飞行,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即报即批”。

2.加强执法监管。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低空飞行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技术监控与地面巡查结合,严厉打击未实名登记、超范围飞行等“黑飞”行为,保障公共安全。

我市将以贵单位提案为重要指引,持续推动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培育低空经济新质生产力。希望贵单位继续关注支持我市低空经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42号提案(关于加快布局发展低空经济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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