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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49395097-8/2026-00011  发布机构  临沂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6-09-0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关于探索发展低空经济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关于探索发展低空经济的建议》的答复

2026-09-08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致公党临沂市总支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发展低空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审批权限下放方面。空域审批权限目前属于军方和空管部门(即中国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尚未下放市级。关于代表提出的“搭建市级专属报备通道”建议,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低空经济工作开展由各市发改委牵头。

二、空域优化工作方面。组织开展全市微型、小型、轻型无人机管制空域调整及适飞空域优化工作,会同全市16个部门、单位,核对调整管制空域、申请优化适飞空域,争取临沂市更多空域纳入适飞空域范围,为后续低空经济发展先行先试创造基础。经积极争取,2026年5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公布全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函》(鲁交铁机函〔2026〕23号),临沂市适飞空域面积由0.25万平方公里增至1.06万平方公里,增幅、增量、面积均居全省第1,为低空应用场景打造和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空域环境。

三、宣传引导方面。加强适飞空域调整优化的宣传解读,让广大无人机用户及时了解我市适飞空域大幅扩容的政策红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适飞空域内真高120米以下(微型无人机真高50米以下)飞行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

感谢您对低空空域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7号提案关于提升中欧班列运行质效 助推企业出海潮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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